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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布《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航线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范》等6项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4 14:44



根据《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流程(试行)》有关规定,2024年立项的《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航线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范》等6项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已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并审查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29日。

对公示的团体标准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气象学会秘书处提出。为对异议的团体标准所涉及情况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实进、公正的处理异议,学会秘书处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

气政邮信箱:学会秘书处文秘/浙江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Email邮箱:zjqxxh@163.com

联系电话:0571-87073697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国慷街256号浙江省气象防灾减灾中心15楼。


附件:1.《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航线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团

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2.《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3.《梅汛期气象服务用语规范》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信息数据规范》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5.《预报制作单位代码编制规则》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6.《长序列风速资料处理规范》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浙江省气象学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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