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发布《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航线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范》等6项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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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流程(试行)》有关规定,2024年立项的《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航线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范》等6项浙江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已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并审查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29日。 对公示的团体标准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气象学会秘书处提出。为对异议的团体标准所涉及情况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实进、公正的处理异议,学会秘书处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 气政邮信箱:学会秘书处文秘/浙江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Email邮箱:zjqxxh@163.com 联系电话:0571-87073697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国慷街256号浙江省气象防灾减灾中心15楼。 附件:1.《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及航线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团 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2.《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3.《梅汛期气象服务用语规范》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信息数据规范》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5.《预报制作单位代码编制规则》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6.《长序列风速资料处理规范》团标文本和编制说明 浙江省气象学会 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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