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浙江正式进入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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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浙江正式进入汛期。 预计汛期4-9月浙江省气象灾害偏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强对流天气较频繁。梅汛期有区域性暴雨、梅汛期结束后台风和阶段性高温交替影响我省。 气象部门提示气象灾害风险关注重点: 1.防范梅汛期局部洪涝。预计梅汛期有明显降水集中期,浙西和浙北局部洪涝风险较大,需及早做好暴雨和洪涝防范,同时做好水资源的科学调度。 2.注意阶段性高温热浪的不利影响。预计夏季有阶段性高温热浪,需防范极端高温风险,做好防暑降温、能源保供等工作。 3.加强防范台风灾害风险。预计今年台风灾害风险比去年大,需加强防范台风强降水、大风和风暴潮灾害。 4.关注强对流天气风险。预计汛期强对流天气风险较大,其突发性、局部性强,预报时效短,需做好防范。 预计今年4~5月前后本次厄尔尼诺事件趋于结束,下半年可能进入拉尼娜状态,后期大气环流变化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全省气象部门将密切监测后期海温演变和大气的响应,及时滚动更新预测意见。(省气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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