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6日 2023年12月6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版)政策解读


浙江省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浙江省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施行以来,全省共办理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11起。全省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遵循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将法与情有机融合,彰显执法温度,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为了深入贯彻《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委发〔2022〕13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7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免罚清单》施行情况,制定《免罚清单(第二版)》。

、调整原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气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的通知》(浙气发〔2023〕70号)文件,结合气象执法实践,依据动态调整不断完善以及排除涉及气象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公开情形和事项的原则,对《免罚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主要内容

《免罚清单(第二版)》在《免罚清单》的基础上,作了以下调整:

删除9个事项。根据(浙气发〔202370号)文件中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公开情形和事项清单,涉及到气象数据安全性,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6个事项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类3个事项,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