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2020年12月18日 文号:浙气发〔2020〕82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一、文件制定依据和目的

根据《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等要求,我局组织了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重点围绕与上位依据不一致,或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用的内容、与现行改革开放政策不符的规定。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

对2020年11月30日前制发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结果

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件,废止3件,失效1件,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1件(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