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浙江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6日 2020年07月06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http://zj.cma.gov.cn/zfxxgk/zwgk/zcwj/gfxwj/202011/t20201112_2367097.html

一、制定背景

为健全浙江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浙江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

二、制定依据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三、主要内容

《浙江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原则、事项范围、职责分工、作出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征集和目录化管理、决策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档案管理等。并要求各市、县(市、区)气象局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