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23日 2024年2月23日 文号:浙气发〔2024〕20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在中国气象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浙江省气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浙江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浙江省气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及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省气象局党组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中共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印发《中共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浙气党发〔2023〕78号),年内省气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将学法用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述职评议,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统筹推进“立改废”,健全气象法律制度体系。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浙江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纳入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新制定4个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全面清理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年内新出台国家标准1项,省地标3项

(三)全面优化气象政务服务。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总体方案》,持续优化气象政务服务,全省气象政务服务质量保持“零差评”。加强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认领、规范管理和指南编制。规范防雷资质许可,年内新颁发甲级资质4家、乙级资质1家。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修订《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印发《浙江省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定气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3年,全省共办理气象行政执法案件63起,涉案类型包括危害气象设施、雷电防护管理、升放气球管理、涉外气象探测等领域。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工作,10个气象综合执法案例入选中国气象局执法案例汇编。一起执法案例入选中国气象局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五)深化气象安全监管。全面落实2023年平安浙江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或安全生产考核。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全省气象部门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5045次、专项检查1061次,累计出问题179起,所有问题得到及时处置。持续深化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迭代“浙里防雷安全”等应用场景,599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数字化档案全覆盖,“防雷安全风险码”应用率100%、防雷检测活动溯源率达75%,加大隐患闭环处置,提升隐患治理效能。

(六)加强普法宣传。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抓实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开展气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杭州富阳区气象局镬子山气象科普公园获省普法办、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级法治素养观测点”称号。组织开展全省气象部门法治微视频评选活动。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总结以及典型普法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推动立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气象重点领域立法研究,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聚焦主要问题,结合立法权限,推动各地市科学合理争取立法项目。加快推进《浙江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立法工作,完成立法前评估和草案编制。积极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组织制定《浙江省气象标准体系框架(2023—2030年)》

加强气象行政执法。深化气象部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有效衔接,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气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别化监管。

)持续深化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迭代升级数字化监管应用,优化完善防雷安全风险码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督查,降低防雷安全风险红码率,全面推行防雷检测活动溯源,加强溯源异常项目整治。修订防雷检测单位管理办法,规范防雷检测单位信息报告,加强防雷检测单位信用监管,防范化解防雷安全风险。开展中国气象局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专项试点建设。

(四)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持续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