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2月20日 文号:浙气发〔2023〕11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浙江省气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2022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法治浙江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等,结合浙江气象部门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及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中共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省气象局党组多次专题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制定下发了《2022年浙江省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省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4次。

(二)加强组织部署,全省气象部门一体推进气象数字化改革

为统筹推进全省气象数字化改革,省局专门成立了气象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22年5月组织召开了全省气象数字化改革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为全面推进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深化气象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要求和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省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气象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提出“1581”体系架构,即建设1个“气象大脑”,面向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气象监管、综合管理5大业务,满足党委政府决策者、社会公众等8类群体需求,建立1套制度规范体系,并明确了到2025年的改革目标和30项具体任务。

(三)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落实气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按照“确有必要、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新增9项气象行政处罚事项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截至目前,共划转气象处罚事项31项,占总气象处罚事项的86%;会同各地综合执法部门,共举办气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19次。纳入地方的综合执法改革事项,属地签订划转协议,明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印发了《浙江省气象行政执法规程》(试用),为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办理气象处罚案件提供有效案例和查处方案。调整完成本年度气象监管事项清单维护,对已编制的执法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进行修改完善,推进气象执法规范化。

(四)强化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强化气象监管责任落实,部署落实2022年平安浙江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完成了《浙江省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全省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风险全面摸排,开展工矿领域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全省已检查完成1410家工矿企业,其中发现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企业100家,整改完成100家。三是深化防雷检测市场监管,开发了信息报送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常态化落实防雷检测单位信息报告和信用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制度,出台了《长江三角洲区域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

(五)以政府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构建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审批和监管履职。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易燃易爆工程项目审批协同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明确了气象部门审批和监管范围。组织省气象安全技术中心和各市气象局,对建筑工程图审机构开展图审质量抽查。二是持续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利用数据校验、GPS定位、轨迹记录、物联上传等技术,建立防雷检测活动全流程可溯源监管。完成防雷检测单位信息报送、检测活动核查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模块的开发。试点推行市县协同监管模式。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依托“防雷安全风险码”平台和远程检查平台,多举措实施“线下+线上”检查全覆盖。三是建立跨层级的防雷监管数据双向接口。在中国气象局指导支持下,通过双向接口,实现浙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与中国气象局审批业务系统(包括防雷)全流程对接。浙江省政府将气象部门作为国家垂管系统双向对接助力浙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典型案例报国务院办公厅。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下发《2022年浙江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全省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开展气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部署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完成了2021年气象“双普”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新确立了衢州江山、台州为2022年“双普”基地建设试点并组织推进;组织开展了一次全省气象法治微视频大赛,共计征集作品16件,获奖作品通过平安浙江网站对外展播。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落实1名外聘法律顾问以及2名公职律师的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

二、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化防雷安全数字化改革。一是提升防雷安全监管组织化水平,依托“浙江省防雷审批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开发电脑端、手机端应用,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监管举措的操作流程、配套制度、地方标准等。二是提升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依托防雷监管数据库和数字监管应用,通过多功能数据集成分析,在线自动识别防雷重点单位建筑单体是否应检尽检,各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三是优化气象助企服务内容和方式,面向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风险码”提供码上“体检”服务,提醒防雷检测到期、防雷安全隐患和风险,以及防雷技术服务等信息。开展互联网远程检查,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的干扰,防止疫情防控导致监管盲区。四是开发基于位置的雷电灾害风险预警应用,将为防雷重点单位提供实时雷电风险预警服务。

(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动态更新和完善综合执法目录清单,完善与综合执法部门衔接机制,加强对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探索更多事项推广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融入地方数字执法平台,实现审批、监管、案件移交数字化协同,推进执法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

(三)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