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2月28日 文号:浙气发〔2022〕13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浙江省气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浙江省委十四届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等,结合浙江气象部门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及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中共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省局党组年内多次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制定下发了《2021年浙江省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年内省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4次。严格落实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全年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依法开展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气象政务服务2.0建设,统一事项标准化清单,实现了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和“好差评”闭环。完成了“浙里办”天气预报在线查询服务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工作。二是完成了政务服务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积极组织台州、嘉兴、诸暨、鄞州等地气象局开展体验式排查、复核工作。三是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组织开展了气象政务服务指标竞对,网办率、掌办率、即办率等核心指标全面领跑其他兄弟省份气象部门。四是梳理行政备案类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计划开展下一步的清理、规范和智能化备案服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防雷资质认定审批服务,继续推行升放气球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延长资质证有效期,企业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先行取得资质认定。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气办发〔2021〕2号),组织研究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行方式,部署落实告知承诺制实行措施,细化了承诺受理后的核查程序,以及对于不实承诺的处置措施。三是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了气象证明电子云签章的开发,事项办理结束后出具的气象证明材料统一加盖“浙江省气象信息查询服务专用章”字样的电子云签章反馈给申请人,全流程线上申请和办结。四是按照气象行业信用监管要求,印发了《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和升放气球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落实气象综合执法和互联网监管

一是编制完成《浙江省气象行政执法规程》。明确案件移送、技术支持、案情通报等流程,为市、县基层气象部门“人手少、发现难、能力弱”的执法现状找到一个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二是继续推进气象执法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明确湖州、桐庐作为气象执法改革试点。以试点带动,推进更多气象行政处罚事项列入当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了全省气象部门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并纳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统筹推进;强化市、县级气象部门掌上执法应用,截至目前,全省监管事项入住率100%,掌上执法实施检查率达99.98%,掌上执法覆盖率达100%,累计开展双随机检查3332次、专项检查1291次,检出问题320起,完成后续处置52起。四是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推荐工作,举办了一期全省气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五)以政府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构建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是开展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推进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企一档”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全省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流程档案建设。召开了全省培训会议,部署推广防雷安全风险码,截至目前已在4000多家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应用。开展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系统(气象审批监管系统二期)建设,搭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数据库和风险展示窗,推进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企一档一码一窗”管理。二是完善防雷检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信息报告机制,规范在我省从业检测机构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印发《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实施细则》(浙气规发〔2021〕1号),进一步规范防雷检测资质管理。印发《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浙气规发〔2021〕4号),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修订《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作为长三角政策协同办法之一,12月出台。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做好了《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四部今年新出台的部门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二是邀请了中共省委党校教授为气象干部职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下发了2021年全省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浙江省气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四是开展气象部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浙江天气”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力度。五是以“3·23世界气象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六是组织开展了首届全省气象部门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大赛活动,评选出的16部优秀作品通过“浙江天气”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充分发挥动漫微视频这一宣传方式开展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在鄞州区气象局、富阳市气象局开展了“科普+普法”数字化教育基地建设试点,打造集气象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于一体的“科普+普法”双普教育基地。

二、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二)继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现有气象执法事项统一划转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实际,按照“确有必要、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稳步推进气象执法事项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划转工作。

(三)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掌上执法平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机制,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建立联合协同监管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协同随机抽查,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

(四)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水平。深化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精准防控体系。修订《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