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1年2月3日 2021年2月3日 文号:浙气发〔2021〕6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领导下,浙江省气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会议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局党组年内2次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和上年度考核反馈整改举措等,制定下发《2020年浙江省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年内省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5次。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省气象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和推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等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年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深化气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数字化转型

一是积极推进气象政务服务2.0建设,统一事项标准化清单,所有依申请的气象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阿里中台2.0,实现了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和“好差评”闭环。二是开发了浙江省气象行政审批监管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对全省气象部门内审批、监管、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管理。三是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住建等部门协同联动简化防雷审批流程,实现了100%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出具批文。四是探索推进“气象证明”改革,出台《政务服务气象资料免证明业务办理规定》。

(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精简许可事项受理材料,对中国气象局公告取消的15项证明事项,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关材料。二是深化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改革,与住建等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与经信等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的通知》。三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延长资质证件有效期,出台《浙江省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下发《浙江省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机关合同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对12件涉及气象工作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3件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省局机关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浙江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公布省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三是建立并落实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和考核机制。

(六)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落实气象执法事项划转。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明确事项划转时间和工作要求,指导推动各地气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建立移交后日常工作的协调机制。二是落实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行政执法流程图等七项执法配套制度,下发统一执法文书,加强气象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维护。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和2020年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强化掌上执法应用,全省入库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掌上执法实施检查率均达100%,累计开展双随机检查3404次、专项检查1531次,发现问题291起。四是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推荐工作,举办了全省气象行政执法培训班。五是开展以案释法相关工作,将优秀气象执法案例下发各地气象部门组织学习。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下发了2020年全省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完成省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二是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项普法宣传。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收看网络课程等,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气象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契机,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四是组织2020年度省局参公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不足及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气象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不能很好的满足当前繁重、复杂的工作需要;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典型宣传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中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业务能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气象“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数字赋能政府转型工作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更多气象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二是稳步推进气象执法事项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划转工作。三是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机制;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四是加大防雷安全领域监管力度。建设防雷安全风险数字化监管平台,推行防雷重点单位“防雷风险码”。五是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六是强化气象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开展浙江气象部门“五个一”普法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