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日 2024年12月2日 文号:浙气规发〔2024〕2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省气象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继续有效的20件,予以废止的3件,对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和历次清理结果公告5件一并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气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