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拟订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审核全省重要气象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方案;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管理气象部门国有资产、计划财务、基本建设、统计、房改等工作。
二、部门领导
朱士高 处长
张立峰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571-87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