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象中心为深入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供给侧改革,制定了《国家气象中心农业气象业务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省(区、市)气象局认真学习借鉴《方案》有关做法,按照《中国气象局2021年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气办发〔2021〕11号文)和《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2021年工作要点》(气减函〔2021〕8号文)要求,进一步分析问题、明确重点,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供给侧改革。根据用户需求调整农业气象服务产品、服务内容,加强与气象中心的技术交流和产品订正互动,协同优化完善大宗作物国省两级制作、多级服务的农业气象业务服务流程,实现农业气象服务供给侧改革国省同步、有序推进。
请气象中心继续加强对省级的技术指导,逐步提升大宗作物指导产品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国家气象中心技术联系人:李森,58994293,李森/生态和农业气象中心/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
附件:国家气象中心农业气象业务改革实施方案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