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5月30日 文号:浙气发〔2019〕33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浙江省气象局2019年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已经523日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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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30日

浙江省气象局

2019年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经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改革攻坚年,抓好各项改革落实意义重大。全省气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气象局长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公共安全气象保障体制改革,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行政审批、安全监管、业务技术、科技创新、气象服务和人才管理等领域的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落实攻坚,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一、深化安全气象体制改革

1.深化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基于灾害影响预报的决策气象服务业务机制和分灾种、贴身式决策气象服务模式。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传播手段、传播设施,着力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进一步完善基层防灾减灾体系。修订《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建立重点单位信息库、名录公开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气象服务机制。制定《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规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建立作业队伍分类管理机制,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部门、基层、企业积极性,促进作业队伍社会化,着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社会化作业队伍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人员队伍、政策保障“四稳定”。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安全保险工作机制(减灾处牵头,法规处、省人影办协助,省气象台、省气象服务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2.落实职能实现气象安全技术中心业务化运行。建立和完善以“一支专业队伍、一套工作制度、一系列业务产品”为基础的业务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一支能满足多灾种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支撑需求的、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立一套能满足内部业务管理和社会监管技术支撑需要的工作制度;建立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和重大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报告等一系列气象灾害监测分析和调查鉴定评估业务服务产品。(法规处牵头,减灾处协助,省气象安全技术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3.全面推进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制定和出台《浙江省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评估报告时效以及审查流程等。出台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暂行业务规范,规范区域评估业务流程和报告内容。按照“区域评估+技术标准”的要求,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强化区域评估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研究。(法规处牵头,省气象安全技术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4.深化气象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气象安全监管融入政府管理体系。将防雷安全全面纳入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统一监管,实施分类管理。完成《浙江省气象灾害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的修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地方编委落实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职能,依法落实乡镇(街道)属地检查责任,建立“互联网+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检查、职能部门抽查、上级部门督查相结合的监管责任体系推动气象安全事项主动融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继续完善“平安浙江”建设气象工作。(法规处、减灾处牵头、人事处协助,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二、推进气象业务技术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

5.开展研究型业务试点。强化气象业务研究性属性,调整与研究型业务相适应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合理减少业务岗位日常值班工作量,适当增加业务总结、技术研发、系统开发工作职责)。加大可直接转化业务应用的科技项目立项力度。加大技术研究成果应用、业务系统建设成效等在业务人员年度绩效管理、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等业绩评估中的权重。深入探索科研成果转化与奖励机制,激励业务研究向业务转化应用。(预报处牵头,减灾处、观测处、人事处,有关直属单位落实)

6.全面完成地面观测自动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地面气象观测项目,全面完善地面观测信息采集传输和质量监控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气象装备运维保障分级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天脸识别”试点工作,研发多种天气现象智能识别模型,构建分布于全省由100个监测点组成的智能天气观测系统,全面开展试验运行,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天气观测系统技术方案。推进杭州超大城市综合气象观测试验工作。(观测处牵头,省大探中心、省气象网络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7.全面推进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改革。按照气象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全省集约、共享、高效的气象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和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制定浙江省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强化业务系统集约化建设和运行。推动省级核心业务应用迁云和县级业务应用向市级集约,逐步消除“系统烟囱”和“信息孤岛”,加快形成“云+端”业务模式新格局。制定《浙江省气象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全省气象数据集约存储和共享工作。(观测处牵头,其他职能处协助,各直属单位,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8.深化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继续完善“省级主导、市级参与”的智能网格预报“一张网”业务体系实施,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应用,强化天气要素客观化订正技术研发,积极推进主观订正向客观订正转化。完成城镇天气预报业务流程调整,由原有市气象台上报、省气象台汇总审核的方式,统一调整为由浙江省气象台从智能网格预报“一张网”中导出。继续完善全省集约化预报质量检验平台,推进降水、气温、风力等基本气象要素和台风过程风雨影响实时检验全覆盖。(预报处牵头,省气象台、省气科所,各市气象局落实)

9.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组建新一轮省局气象科技创新团队,修订省局气象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机制,积极推进《浙江省气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制定。按照“一院三制”总体思路,加快气科院浙江分院实体化运行。深化局校、局企等层面的科技创新和科研合作,健全完善与国内外著名大学、院所等在项目合作、人才交流、技术引进等方面合作共建机制。完善调整临安大气本底站管理体制。(预报处牵头,人事处、观测处协助,浙江分院落实)

三、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

10.深化专业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强化专业气象服务集约化运行体制,强化省市两级的合作来带动专业气象服务发展。开展专业气象服务规划设计,制定《促进我省专业气象服务提质增效发展指导意见》。建立以用户为中心、需求为牵引、效益为导向、供需深度互动的气象服务供给机制。建立完善省市专业气象服务合作共赢、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交通、水文等优势领域专业气象服务的规模化发展,实现业务集约、资源集约、人才集约和机制创新。建立并落实事业单位与专业气象服务企业间的技术合作“纽带”,探索建立气象服务技术众创平台。(减灾处牵头,省气象服务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1.深化农业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战略部署和推进供给侧改革改革的精神,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产业兴农需求的气象指数服务、“直通式”精准化靶向式气象服务、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气象为农服务、标准化的乡村安全和旅游气象服务等,深化中国茶叶气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针对茶叶生产气象灾害防御和优质气候资源利用的全程化保障服务。(减灾处牵头,省气象服务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四、完善气象管理体制机制

12.继续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国内、省内行政审批办理“领跑者”标准为目标,研究分析每一个“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子项)并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工作,持续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加快推广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继续推进气象部门陆续实施的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更好保障“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服务。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优化企业投资环境最大限度提升企业防雷项目审批的便利度。(法规处牵头,办公室、观测处协助,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3.推进保险理赔气象证明服务改革。针对保险理赔当事人建立免除气象证明申请义务、保留申请权利的新机制,完善理赔气象信息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会同省银保监局在杭州试点推进保险理赔气象证明服务改革,并在全省推行。在出具气象信息数据证明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气象条件证明服务,满足理赔需求。完善气象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气象服务。(法规处牵头,办公室、观测处协助,省气象服务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4.深化机构和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气科院浙江分院建设、防雷企业改革和业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内部机构职能和运行机制,优化编制配置。探索地方机构事业岗位设置统筹管理办法。推进一轮创新团队建设,建立实施重大业务工程总设计师、总工程师聘任制度,完善新一轮百名优秀人才工程评选,完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管理制度,增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活力。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人事处牵头,法规处、计财处、预报处协助,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5.继续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将所有资金的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科技服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中央预算执行与下一年中央预算挂钩机制,加大预算执行的时效和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社会经济效益。(计财处牵头,各直属单位、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6.深化气象部门国有企业改革。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气象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清理现有气象国有企业。低小散企业和县级企业,还没有清理注销到位的今年必须完成清理注销。对于有大量固定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的企业,要对企业净资产进行处置,保障气象部门的投资权益和回报。深化防雷检测企业改革,根据省局深化部门防雷检测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规模化、规范化兼并重组(合并)改革。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预决算制度、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内部控制制度等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产权清晰、事企分离、管理科学、技术可靠的现代企业。(计财处牵头,法规处、人事处协助,省气象安全技术中心,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7.构建气象大宣传大科普工作体系和联动机制。健全气象宣传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单位共同参与、各平台渠道协同发声的工作体系。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加强气象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气象科普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媒体合作和全省气象部门联动,依托气象信息化基础和气象业务资源,发挥省气象宣传科普中心多媒体融合优势和《中国气象报》浙江记者站宣传骨干作用,建设气象宣传科普融媒体平台,整合气象宣传科普资源,与气象服务融媒体平台对接,实现气象宣传科普信息一次采集、多次加工、多元生成、共享应用、全媒分发。(办公室牵头,科技处协助,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学会,各市、县气象局落实)

18.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全省气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的具体措施,开展融入业务抓党建示范建设。总结杭州市县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成果,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走访相关部门了解纪检监督体制模式,召开改革现场推进会,总结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全省气象部门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纪检组牵头,各单位配合)

省局党组要定期听取改革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各职能处室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管理。改革办要加强协调,组织推进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配合,树立改革“一盘棋”的思想,认真依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