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3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为宁波市气象部门,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包括全市气象部门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波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18号;电话:0574-89181814;传真:0574-8938524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波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宁波市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深化主动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扎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由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手抓、办公室落实、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跟进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和部署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按“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发布信息,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

(二)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全气象部门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管理。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审核流程,从严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所有信息未经审核不发布。对重要栏目和重要稿件反复审核、提级把关,坚决杜绝泄漏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问题发生。

(三)提升新媒体品牌影响力。结合气象为民服务六件实事,全年组织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日、全国科普日、国际减灾日和亚运气象保障等活动开展气象工作宣传和气天气信息服务。宁波气象“两微一端”新媒体渠道共获得近500万人次关注;亚运会期间,结合帆船和沙滩排球赛制特点,推出气象原创图文产品5篇、动画短视频1期,在宁波气象双微、视频号、抖音号阅读量约达11万人次;目前抖音粉丝近10万,双微粉丝已超百万。

(四)突出数字赋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日常维护,完善政务服务和网上互动功能。大力开展惠民便民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要求公布行政项目办理流程、申办条件、办理期限、法律依据等,为社会公众打造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宁波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风险防范上,更要强化日常监管排查,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全市气象部门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能力,继续增强气象数据公开的创新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创新发布形式,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推进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