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气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1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气象工作实际,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与职能法规标准政策文件行政执法人事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5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积极性,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与各处室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扩展范围,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性。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