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编制温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中路278号;邮编:325000;联系电话:0577-883232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州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温州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温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温州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温州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搭建政务公开平台。参照浙江省气象局和温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内容,扩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提升便民体验,建成温州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气象工作对外交流展示的主阵地。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讲好气象故事,发出气象声音的重要载体,政民互动的有效平台。坚持围绕气象中心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大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是打造政务公开媒体矩阵。落实三审三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创新公开方式,除门户网站外,还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社会媒体和官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作用,打造媒体矩阵,拓展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工作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和交流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组织实施,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下级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强化日常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温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性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二是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尚有差距,未能形成合力。三是政府公开信息群众知晓度不高,全社会关注、支持气象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
2022年,温州市气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多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拓展发布内容范围和质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二是结合各类新媒体,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线上线下共同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知晓率,尽最大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