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1:0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要求,由嘉兴市气象局办公室汇总各县(市)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兴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589号,邮政编码:314050;电话:0573-8253188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0年,嘉兴气象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努力深化公开内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模式。同时,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职责落实到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考核公布,并与年终信息化工作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四是制定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三)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部门认真落实嘉兴市政府和浙江省气象局“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照气象部门职责重新梳理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已完成11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项公共服务事项 “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100%全覆盖;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快递送达”的办事模式,实现100%“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们结合全年天气气候演变和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1350次。年内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召开节假日天气情况新闻通报会3次,在1月召开上年度重要天气气候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梅汛期、“黑格比”台风、夏季高温、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和秋冬季雾霾影响前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微头条、抖音等载体加强灾害性天气影响的科普宣传。

2020年,嘉兴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8条,其中5个县(市)局主动公开2407条。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数11516条,其中5个县(市)局公开信息数770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2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3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9.89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嘉兴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嘉兴市气象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造福社会”的宗旨,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一是加强舆论关注重点和本地气象政策相关信息解读,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增进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及时做好社会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回应。三是继续加大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播主流声音。四是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宣传培训上下功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