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2:5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杭州市气象局2020年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按照市政府和省气象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注重与社会民生相关的各类气象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更新上载。2020年各内设机构主动提请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事项共45件,其中公告公示20条,规划计划1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规文件1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招标采购16条。按时发布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发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配合政务公开处完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突发公共事件专题的建设,按要求做好气象预警信号发布及解除的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气象行政审批信息4件,比上年减少79%,网上办件4件,4件全部同意公开答复。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省局、市政府检查情况,对信息公开指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增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图片解读。根据省局、市政府各项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气象政府网站运行水平,发挥网站平台功能。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新浪微博,开展天气预报、气象预警、生活指数、今日关注等信息推送。利用“杭州天气”微信号及“杭州气象预警”微信服务号,开展每天气象信息服务。

坚持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天气”“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站等动态更新各类天气预报信息、生活气象指数、气象实况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等特殊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等,“杭州天气网”全年网站浏览量达988.6万次,日均浏览量为2.7万,“杭州天气”新浪微博粉丝数达60.3万(比2019年同期59.8万增长同比增长1%),气象微信用户14.5万(比2019年同期12.7万增长同比增长14%)。气象科普宣传进一步加强,全年科普馆接待人数8530人,团队数32个,气象志愿者人数790,与去年持平,开展志愿培训15次,气象科普志愿服务785小时。

(五)政策解读

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转载了《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雅鸣解读〈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根据市政府检查情况,增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图片解读,丰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方式。

2020年,经过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废止了《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气发〔2019〕42号)。

(六)回应关切

一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气象热点问题。局主要负责人2次参加FM89杭州新闻广播“民情热线”访谈节目,亲自为公众答疑解惑。邀请来自杭州天气微信公众号热心粉丝、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员、气象志愿者开展气象工作座谈,倾听民生民意,提升气象服务工作水平。全年认真热情接待和处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七)行政执法

按照2020年制定计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防雷专项检查、3A及以上景区防雷安全排查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全覆盖检查。其中双随机任务完成9次,1次跨部分联合双随机检查,检查完成率100%,检出问题率为14.28%;专项任务完成2次,完成率100%;即时检查任务完成186户次,掌上执法率98.99%,检出问题率0.53%。

按照省局部署,制定防雷和气球施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防雷检测机构、气球施放机构的从业活动、挂靠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整顿。对在杭开展业务的33家防雷检测机构和4家气球施放资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出问题单位12家,发放整改通知书10份,并对5家开展进一步现场核实,进行调查询问。全年通过“数字城管”平台推送气球施放信息30条.次,其中2次为未审批事项,经过耐心讲解,涉事企业及时拆除系留气球,未造成不良影响,其余事项全部予以妥善跟进解决,保证及时率100%。在检查中认真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

(八)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保障运行稳定,及时整改死链,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399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网站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较单一等。2021年市气象局将继续按照要求规范做好“杭州气象”“中国杭州”等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杭州气象”“中国杭州”门户网站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相关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加强平台建设。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优化网站页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深化气象微博、微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发布动态气象信息,积极回应气象热点,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气象栏目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