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1: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2020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公开信息1660条。其中:气象报告536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72篇,微博发布730条,短信发布140.85万次,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22件。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 政务动态、业务工作、人事任免、财政信息、其他业务等。主动公开的途径:包括丽水天气网、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无依申请公开内容,不涉及收费内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市政府和丽水天气公开平台,在323宣传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大节日前发布公告,将预警信号、跨部门联合发布预警等内容及时发布,发挥载体作用,及时公开公众关注信息。此外组建新闻媒体微信群组、钉钉群,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减1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增11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