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局(本级)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浙江省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主要包括省气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气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邮政编码:310002;电话:0571-87073998;传真:0571-870713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以依法公开气象信息和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我局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制定改进我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到人,信息公开准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局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新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不出现泄漏国家秘密的事件。

(三)大力拓宽渠道,进一步推动政民互动

依托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加强省局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网上互动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气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气象政务新媒体与相应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和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惠民便民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在网上设立项目审批和办事指南栏目,公布行政项目办理流程、申办条件、办理期限、法律依据等,为社会公众打造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0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11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政务公开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继续在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健全相关制度、提升信息化程度、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下一步,省气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补足短板、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