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5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浙江省气象局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履职,气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气象政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建立气象“最多跑一次”改革“领跑”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实现全国领跑。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完成了权力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落实“互联网+监管”,气象执法纳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进气象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完成省委下达的社会事业改革项目,《构建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服务新机制》项目实现了保障防雷安全,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被中国局评为年度创新工作;《构建保险理赔气象便民服务新机制》支持了保险理赔免证明优服务,入选中国气象局三个“放管服”典型案例,向国务院报送。

(二)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落实关于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下发《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2019年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浙江省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领导班子开展2次集体学法活动,开展了1次专题讲座。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组织省级气象部门执法人员参加省执法资格考试,2019年度共17人获得行政执法证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气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年度气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年内举办一期全省气象行政执法培训班,96人参加了培训。

(三)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省气象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公布了《气象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营商环境法制化要求。进一步落实本部门普法责任制,转发《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2019年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下发了《法规处关于2018年度十佳以案释法经典案例及提名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处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机制,通过制作宪法微视频、组织答卷、统一观看普法电影等形式多样活动开展专项普法工作。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2019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为《浙江省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ZJSP50-2019-0001》《浙江省防雷检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ZJSP50-2019-0002》,均通过省法制办系统备案并按规定对外公开并标注有效性。按时完成省政府、省法制办部署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专项清理工作。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编制了2019年度气象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印发《浙江省气象局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外聘律师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印发了《浙江省气象局机关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合同合法性审查,并开展机关重大合同备案工作。

(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下发《浙江省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的通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下发《政策法规处关于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的征求意见》,就行政执法流程图、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浙江省气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7项配套制度征求意见。各级气象局法制审核人员名单统一纳入全国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备案。全面梳理了防雷安全双随机抽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检查、升放气球活动检查等12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防雷安全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了本地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成了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全覆盖。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将加强气象法治建设工作和提升气象管理科学化水平纳入党组2019年工作要点,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和部门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印发《清廉浙江气象建设任务清单》。制定出台《浙江省气象部门重大项目建设集体约谈实施办法》。开展县气象局党组决策机制调研,举办县气象局党组书记专题培训,督促完善县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下发《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19年防雷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省11个市开展履行防雷安全等监管职责情况督查,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

(八)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19年浙江省气象局有1起行政复议案件,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就浙江省气象局信息公开事项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3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省气象局答复意见并责令省气象局重新作出处理。省气象局根据决定书的处理意见,在2019年4月4日的重新作出答复意见。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工作专业能力和水平与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造成1起行政复议决定被撤销。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要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决策事项清单和流程等制度。三是双重管理的节奏不一致,需要在贯彻省政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气象局今年初下达的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抓紧落实配套制度和措施。

三、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

一是深化气象政务服务改革。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建设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建立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推进“互联网+信用”监管。深化气象证明服务改革,探索推动其他领域(行业)有关事项办理免气象证明服务机制

二是做好2020年度气象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修订《浙江省气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浙江省气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是做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修订《浙江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四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气象系统规范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生效。探索“教科书式执法”,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案例指导,组织年度案卷评查、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