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09: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浙江省气象部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主要包括全省气象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气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邮政编码:310002;电话:0571-87073998;传真:0571-870713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省气象部门深入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各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注重与社会民生相关的各类气象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

1.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均形成由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手抓、办公室落实、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跟进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和部署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台州、衢州等地气象部门依据最新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按“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发布信息,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

2.优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更新及时快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特别加强各级气象部门年度预算情况说明、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开支等资金信息等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数字化转型”等改革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温州市气象部门专门就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为切入点,开展了需求调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固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公开信息均经承办人起草、承办单位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复审、业务分管领导核签和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签等环节。各地开展政务公开现有制度清理更新工作,重新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各节点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台帐归档制度和公开台帐档案。杭州市气象部门专门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网上审批模块,方便信息公开流转;衢州市气象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实现对政务公开各渠道的及时监督检查;台州市气象部门按“标题、发布时间、发布人、审核人”等要素建立信息发布台帐以及依申请公开台账。

3.推进载体建设。按照中国局统一部署,依托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加强全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各项行政法规政策、年度工作计划、气象事业发展动态、各类气象服务信息等。,还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政务微信、微博、以及社会媒体平台发布各地气象工作相关信息。嘉兴市气象部门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事模式,实现100%“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2

 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4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

 0

 13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4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8

73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6

0

0

0

0

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6

6

0

0

0

0

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1

7

0

0

0

0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省气象部门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政务公开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步,全省气象部门将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版《条例》,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公众对气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服务百姓民生。积极学习融媒体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需求,统筹推进气象政务新媒体与政务网站协同发展,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提高内容质量,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