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4: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www.zjmb.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邮政编码:310002;电话:0571-87071212;传真:0571-8707131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浙江省气象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点,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基本制度,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浙江省气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指定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信息员,明确各自职责,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六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我局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以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气象信息公开以天气预报准确率、公共气象服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涵盖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为民服务、气象依法行政、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十几个领域。重点公开气象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气象规划及相关政策;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财务预算、决算报告;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浙江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我局2016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年度工作中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人事信息等,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认知度和公信力。扩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大气象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广泛开展气象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的认知、认识和了解,加强各类政策信息的解读工作,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进一步发挥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微博等公开载体的公开作用,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

  (三)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方便公众了解气象信息,我局采用多种手段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通过气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三是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气象部门政府公开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项目审批和办事指南栏目,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设立互动访谈和调查征集渠道,强化公众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涵盖全省气象部门工作动态、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工作动态,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浙江人民政府网门户站(http://www.zhejiang.gov.cn/)对气象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通过浙江省气象局政务门户网站(www.zjmb.gov.cn)等气象网站以及浙江气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将政府信息对内、对外公开;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开;除了现有渠道外,不断增加新的服务渠道,扩大预报预警信息传播面,如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以及新闻通稿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据统计,2016年我局共通过“浙江气象”网站、气象微博、微信、各类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发布各类公开信息478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未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浙江省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还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还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要进一步健全。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做好气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气象法律法规建设、重大气象服务保障、事关社会公众和气象部门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传播主流声音。

  二是进一步加强浙江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流程,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定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政务信息的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