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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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C50-2019-0001
温州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气发〔2019〕42号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号)等规定,我局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保留的6件、废止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温州市气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温州市气象局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温州市气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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