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 法 行 为 | 法 律 依 据 | 违 法 程 度 | 违法情节 | 处罚裁量标准 |
一、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类 |
1 | 危害气象设施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对气象业务造成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2 |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 | 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对比观测期内从事影响气象对比观测的工程建设活动的 | 3、《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对比观测期内从事影响气象对比观测的工程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主动纠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二、防雷管理类 |
4 | 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 |
5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 轻微 |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 | 不予处罚 |
6 |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 1、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2、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 轻微 |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 |
7 | 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2、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 轻微 | 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前主动中止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 | 不予处罚 |
8 | 未将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检测档案纳入建设档案的 | 1.《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将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检测档案纳入建设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 不予处罚 |
三、施放气球管理类 |
9 | 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2、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 不予处罚 |
10 | 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 1.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出现安全事故 | 不予处罚 |
11 | 未指定专人值守的 | 1.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指定专人值守的;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出现安全事故 | 不予处罚 |
12 | 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 | 1.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出现安全事故 | 不予处罚 |
13 | 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 1.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 轻微 | 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未出现安全事故 | 不予处罚 |
四、气象信息管理类 |
14 | 公众气象预报,未经同意调整固定播出时间,或者临时改变播出时间未事先通知气象主管机构并告知公众的 | 1.《浙江省气象条例》第40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广播、电视台站播出公众气象预报,未经同意调整固定播出时间,或者临时改变播出时间未事先通知气象主管机构并告知公众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轻微 |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五、气象资料管理类 |
15 | 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 2、《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气候可行性论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未出具评价意见,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16 | 气候可行性论证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者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者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未出具论证意见,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六、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类 |
17 | 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未出具论证结论,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18 | 伪造气象资料或者其他原始资料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气象资料或者其他原始资料的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未出具论证结论,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19 | 出具虚假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出具虚假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20 | 涂改、伪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面评审意见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涂改、伪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面评审意见的。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21 | 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气候可行性论证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气候可行性论证的; | 轻微 | 当事人主动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
22 | 委托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 | 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委托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 | 轻微 | 气候可行性论证结论未使用,没有对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