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气象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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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台州气象站环境监测(负氧离子)系统采购项目,包括负氧离子监测仪、数据采集系统、LED显示屏、基础安装和运维服务等,具体设备如下表,设备参数要满足《浙江省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站位建设规范(试行)》和《浙江省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仪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观测数据按要求上传至上级业务单位。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3.00万元整。 二、相关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现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要求进行报价。 1、请报价人注明所供设备型号及详细参数,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大小写金额一致,不一致作废标处理。设备及服务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总价须包括货款、全部税金、运输、基础、安装、运维服务费等。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其他资格要求:同一控股的公司只能算一家投标。 3、报价单位少于3家,此次询价招标作废,需重新招标。 4、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交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5、成交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际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交货完毕日期: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 7、交货地点及供货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服务,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服务范围除包括“询价报价单”中的服务外,还应包括其他的辅助服务、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手册、设备操作说明书、售后维护指南)等,负责解释、讲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3)质保期:报价人提供生产厂家质保期,质保期必须一年及以上。 8、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首次付款3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履约保证金在合同验收合格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 9、供应商提交报价资料时应附上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价明细,报价总价,并加盖公章。 10、报价材料需在8月21日17时前送达我单位或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11、询价采购结果请在台州市气象局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中查询。得知成交后,请及时与报价文件接收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三、供货要求 1、供货要求:供应商在交货完毕日期前交货(含设备安装调试);业主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场地平整、市电接入等准备工作。 2、验收要求:供应商应与台州气象站同时在现场进行验收,现场各设备运作正常,技术参数、服务内容符合采购标准,台州气象站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无拆装正品,硬件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或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在48小时内进行技术维护和问题解决,质保期内不另行支付维护费用。 (2)供应方需保证所提供产品、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如因自身质量引起的技术问题并影响使用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台州气象站 联系人:戴卫东 联系方式:0576-88011630,13906588382 电子邮箱:flyinrain8@163.com 台州气象站 2023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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