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中心校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
||
|
||
一、项目概况: 洪家中心校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围绕“校园气象科普+教育”的特色定位,为学校师生、家长了解气象相关知识,提升气象防灾减灾避险技能;辅助青少年学生课堂教学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校气象科普教育深入发展,深化内涵;并通过“小手牵大手”,使校园气象科普教育惠及学生家长群体,以期达到气象科普教育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最大效益。详见服务清单。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9.8万元整。 二、相关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现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要求进行报价。 1、请报价人注明所供设备及服务详细规格、配置,并按标准配置报价,请列明配置清单,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请详细注明,整体成交,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设备及服务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总价须包括货款、全部税金、代理费、运输、基础、安装设计、包装费等。 2、报价人报价时应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必须符合我站相关的服务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其他相关服务资质要求; (4)其他资格要求。 4、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交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5、成交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际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交货完毕日期:2021年8月25日。 7、交货地点及供货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服务,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服务范围除包括“询价报价单”中的服务外,还应包括其他的辅助服务、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以及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品等,负责解释、讲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3)质保期:报价人提供生产厂家质保期,质保期必须二年及以上。 8、付款方式:合同签定预付30%货款,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服务完成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二年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9、供应商报价提交资料,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合同)开户银行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保承诺书(加盖公章)一份。 10、报价时每一个分项都要报价,如只有总报价没有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1、报价文件于6月28日前送达我单位。 12、询价采购结果请在台州市气象局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中查询。得知成交后,请及时与报价文件接收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三、供货要求 1、供货要求:供应商在交货完毕日期前交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校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工作日内提供场地平整、市电接入等准备工作。 2、验收要求:供应商应与台州气象站、洪家中心校有关负责人约定同时在场进行验收,现场各设备运作正常,技术参数、服务内容符合采购标准即视为通过验收。 四、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优质产品,硬件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或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在48小时内进行技术维护和问题解决,质保期内不另行支付维护费用。 (2)供应方需保证所提供产品、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如因自身质量引起的技术问题并影响使用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台州气象站 联系人:戴卫东 联系方式:0576-88011630,13906588382 台州气象站 2021年6月22日 附件:项目服务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