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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影作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4 09:55

    为缓解旱情、降低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和改善生态环境,经宁波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气象部门拟于2021年2月5日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地点:(1)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将在余姚市梨洲街道、奉化区大堰镇和宁海县黄坛镇适时开展人影火箭作业,作业影响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2)将在余姚市梨洲街道、奉化区溪口镇和宁海县深镇适时开展人影烟炉作业。

    2.作业设备:(1)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弹;(2)人工增雨烟炉。

    3.注意事项: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4.意外情况请与市人影办或当地气象部门联系,电话:0574-89181810(市人影办)。

宁波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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