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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气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6-10 15:29

2020年宁波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高宁波气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全市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气象力量。

一、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推进气象政务公开工作

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决策部署和“三服务”活动,认真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促进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部门网站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强化决策公开工作,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加强“决策预公开系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做好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中公开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相关解读工作,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和解读政策措施、重点任务、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等全省、全市重点改革项目,全力做好气象相关工作。按照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城市建设目标和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提升气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做好气象相关民生热点信息公开工作,以“不断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第一时间发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切实提升气象信息发布能力,落实《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媒体传播机制。

二、围绕新媒体传播机制和载体特点提升气象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气象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融入我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气象相关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发布后台业务整合和团队发布业务能力建设,研究修订气象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打造气象新媒体传播精品。推动建立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全面提升利用数据事例、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发布解读气象相关工作的能力。

围绕重大天气过程等市民公众关注的热点,全面提升舆情研判应对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认真做好“12345”政务热线、民生E点通、微博微信、在线咨询投诉等渠道的办件受理答复工作;积极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科普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结合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典型案例,做好气象政务公开和宣传科普工作,不断提升市民公众对气象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按程序及时规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三、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强化气象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法制政府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实现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共同推进。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运行机制,团队建设机制,平台信息整合发布机制,以及人才队伍培养、培训和经费保障机制等。要加强学习兄弟单位的新举措、新做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气象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完善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机制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做到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落实。对各区县(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评,促使公开责任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新《条例》,将新《条例》宣传培训纳入普法学习计划,和“周二夜学”内容,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同时积极利用气象自有渠道,开展面向企业、公众的宣传普及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气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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