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影作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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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宁波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9年4月4日,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将在余姚市梨洲街道、奉化区大堰镇及象山县晓塘乡适时开展人影作业,作业影响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2.作业装备: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弹。 3.注意事项: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4.意外情况请与市人影办或当地气象部门联系,电话:0574-89181808(市人影办)。 宁波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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