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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气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8 08:29


丽水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气象局、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履职,气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项,所有事项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事项库内按规范完成事项信息、办事指南的整理,实现办事事项动态调整。全市完成各类“最多跑一次”审批50件次,其中办理雷电防护设计审核18件(市本级8件),竣工验收18件(市本级8件),气球活动许可14件(其中市本级6件),做到全流程网上办理,“即办率”达100%,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持续推进气象证明改革,全市共开具气象证明154次,原气象证明系统135次(市本级46),升级政务2.0平台后办理了19次(市本级11),通过气象资料查询服务系统,全市实现保险自助查询数据理赔971件。

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为持续深化气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根据国家局、省局要求,5月1日起丽水市气象局开始实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已办结1件告知承诺事项。

二、全面加强气象安全社会监管和气象标准建设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浙气发〔2020〕58号),市本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公布名单实现由政府确认。将气象安全监管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开发区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履行部门社会监管职责,深入做好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防雷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平安护航建党一百周年”专项任务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市、县气象局对全市252家防雷重点单位进行了防雷安全全覆盖检查。推进气象安全数字化建设,完成全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一企一档”建设。9月9日,市局召开2021年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培训会,宣贯防雷相关法律法规、雷电防御知识,推广使用“防雷安全风险码”,目前全市共有289家重点单位纳入防雷安全码数据管理。完成9个防雷检测项目的质量考核。

开展对升放气球企业的专项整治。全年分别开展2次升放气球活动检查和1次升放气球企业双随机检查,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与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对接并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厘清执法事项边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监管,在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的前提下,市气象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掌上执法应用检查率100%,与文广旅体局、档案局开展跨部门检查,跨部门监管率25%,全市共开展395次行政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76次。同时,做好对县(市)的督查指导,确保按时有效完成检查监管。

推动气象法治建设健全法制审核机构,市局聘请法律顾问2名,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制审核,协助处理涉法事务,每月上传法律顾问工作记录。完成所有参公人员的执法证换证,新增3名在编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月15日,市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部署《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6月3日,组织市局气象行政执法支队队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加强气象标准化管理。强化气象标准的执行,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对照最新的《浙江省气象标准执行清单》进行标准应用反馈,以提高公布标准的应用率和与实际工作的适宜度。完成市地方标准《气候养生基地建设指南》编制。按要求对《养生气候适宜度评价规范》进行修订。《山地云海景观分类》纳入丽水市绿色发展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

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年初制定法治宣传责任清单,利用3.23气象日、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丽水气象”微信公众号在民法典宣传活动间积极发布科普文章,拓宽科普宣传覆盖面。市局拍摄普法微视频《如此带货》宣传气象法律法规,获得浙江省首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大赛一等奖。

           丽水市气象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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