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气象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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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金华市气象局工作实际,现印发《金华市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请各单位规范实施。 一、制定年度计划,科学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气象局要根据市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一季度印发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上传至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在本单位官网公示,未上传至平台或未进行公示的,按低质量任务进行扣分。制定工作计划后,及时启动抽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稳步提高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实施率,确保一季度达25%,二季度达35%,三、四季度县(市、区)达40%、部门达50%以上,切实防止多头重复检查。今年已开展过双随机抽查的事项,不再重复抽查。 二、聚焦监管质效,高效规范实施 各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现场执法,应全部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要完善检查对象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对象“应上尽上”平台;要将检查结果即时、准确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依法依规做好检查结果审核公示,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杜绝虚假检查。确保全年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60%以上,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同时,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应用,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严格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闭环管理。 附件:《金华市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金华市气象局 2024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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