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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2 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

建设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气象局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塔石林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雷达铁塔、雷达设备系统、通信传输系统、雷达防雷工程、供电工程、方舱机房等。

1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1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相控阵雷达状态监控软件,雷达基础产品显示软件;精密空调、除湿机、UPS不间断电源、视频监控系统等雷达专用配套设备设施等。

2)雷达配套土建设施:雷达配套土建设施包括铁塔塔体及基础、方舱机房、供电、网络通信、消防、防雷等工程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编号

环境敏感

目标

最近位置关系

建筑形式

建筑性质

建筑高度

海拔

高度

距天线

高差*

1

香榧专业合作社

雷达拟建址西侧约106m

11层尖顶

合作社

5m

737m

-41.33m

2

民房1

雷达拟建址西北侧约340m

32层尖顶

民房

7m

721m

-57.33m

3

民房2

雷达拟建址西北侧约370m

11层尖顶

民房

5m

724m

-54.33m

      *-表示低于天线,+表示高于天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将上清和淤泥分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生活污水通过在施工生活区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使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但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距离衰减及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可有效地将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接地地网施工开挖土石方等。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建筑垃圾产生量少,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送往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壤的侵蚀、场地的平整、土方的填挖,将会引起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但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将大大减轻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地没有生态敏感种类,无珍稀动植物。在主体工程完工过后,按照规划进行大面积绿化以恢复植被,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抚育措施,提高林草成活率,使其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

营运期

1)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无人值班,无污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不会导致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下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无废气影响。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电源柜等设备,均置于室内。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或安装消声器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等,除巡视人员的生活垃圾外基本无其他生活垃圾产生。另外,本项目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是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UPS电池由6412V200Ah铅酸蓄电池组成,单块40kg,电池总重量约2.56t,设计寿命普遍是3~5年),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少,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电磁辐射

为使公众受到的总照射剂量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规定值,本项目发射天线运行所致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管理限值为9.488V/m,磁场强度为0.025A/m,平均功率密度0.248W/m2,根据理论计算和类比评价,本项目雷达站运行后,项目周边产生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T10.3-1996)有关限值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阶段

影响类别

污染控制措施

前期

生态影响

①应严格按规划等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进行建设,采用少占地及植被较少的地方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尽量避免砍伐周围树木。

②优化设计,采用桩基等少挖方、少占地设计,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尽量缩小站址用地范围,减少永久占地。

污染影响

①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确保雷达天线建设高度高于周边其他建筑。

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并进行封闭设计,减小噪声影响。

生态影响

①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施工人员对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动植物。②在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倾倒覆压占地范围外植被。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固体废物,平整土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硬化、采取碎石铺装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④对于废弃的建筑材料等物资应进行回收外运处置,不得废弃在站址周围,弃土弃渣等应清理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影响生态环境。

⑤施工后对临时占地植被进行恢复。

污染影响

环境空气:

①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避免大风、干燥气象条件下的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等工作。

②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道路应定时洒水,保持湿润,避免或减少产生扬尘。

③加强材料转运、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水环境:

①在施工场地内先行修筑简易沉砂池,把施工泥浆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将上清水和淤泥分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使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后将上清水和底部沉淀物分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③基础结构养护采用吸水材料覆盖后适量洒水保持湿润,防止一次洒水过多造成基础结构养护用水漫流造成污染。

声环境: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控,确需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GB12523-2011限值要求。

②出入施工现场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随意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①为避免施工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②对施工建设可能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堆放至政府规定的位置,并根据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生态影响

加强对巡检人员培训,巡检利用已建便道,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

污染影响

电磁环境:

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 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声环境: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无人值班,无废气产生。

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无人值班,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

固废: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带下山由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厂家转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有效监测,是提高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测工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金华市婺城区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查阅方式和途径: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PTCF5t4b-kp4U01ETWDWcw,提取码:61p1

七、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去建设单位所在地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气象局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579-82113207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万泰公园大道万泰奥特莱斯C1902

邮编:3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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