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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气象局关于告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与传播渠道的函

发布日期:2019-09-25 17:06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10号)要求,市、县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和传播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金华市气象局现对婺城区、金东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和传播渠道予以备案公布,公布的18类权威发布和传播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真实可信。

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渠道

金华市气象局所属的金华市气象台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及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现将由金华市气象局负责管理的6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渠道公布如下:

1.金华天气网:“http://www.jhweather.com.cn/”;

2.新浪微博:“金华气象服务”;

3.气象声讯电话:96121;

4.微信公众号:“金华气象”;

5.今日头条:“金华天气”;

6.钉钉智慧信息员平台。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传播渠道

金华市气象局所属的金华市气象台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向社会及时播发预警信号。现将12类权威传播渠道公布如下:

1.金华新闻综合频道

2.金华金华公共频道

3.金华教育科技频道

4.金华都市农村频道

5.金华之声FM104.4 

6.金华交通音乐广播FM94.2 

7.音乐广播FM101.4  

8.阳光调频FM102.2 

9.微信公众号:“金华气象”

10.LED气象电子显示屏

11.金华日报

12.金华晚报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要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通过以上权威渠道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对应的防御指南。

其他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播发或刊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必须引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渠道的信息,并标明来源。引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必须完整,包含气象台站名称、发布时间和预警区域等。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不得擅自删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不得传播虚假、过时和其他误导公众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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