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气象局对2022年8月31日前印发的现行有效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将所涉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华市气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金华市气象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