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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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浙江省金华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函〔2021〕202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总结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金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金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为抓手,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2021年,金华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长吴瑞欢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法规处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并确定了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制定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金华市气象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扎实做好制度和方案编制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金华市气象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组织系统内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条例》、《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等文件,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时,金华市气象局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充分利用局办会议的机会,普及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标准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今年以来,深化气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市本级气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有8个主项、11个子项

一是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了权力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推广“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办案系统”,气象执法纳入浙江省统一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强气象社会管理,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进行统一管理,实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对中介超市上入驻的防雷检测机构审核和中介信用评价。

二是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办事事项均已融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金华)”,所有事项均可在网上、掌上申请办结,实现全流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通过全面对标、逐项整改、迭代优化,不断压缩办理事项,目前市本级已实现网上办实现率100%,掌上办实现率100%,跑零次实现率100%,即办事项比例83.33%,承诺期限压缩比79.17%。2021年度市本级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0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8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36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1件,气象资料451件,其中网上办比例100%,掌上办比例100%,即办件比例100%。

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燃气、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管,完善同应急、商务、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现了加油站、燃气企业及管道分输站等重点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全覆盖。本级共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125次,双随机抽查任务16次,联合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3次。

2021年,金华市气象局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上传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其中:重要事项41条;工作动态223条;公开年报2条;行政执法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预决算1条;规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2条;人事信息1条;招聘信息1条。使群众能够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气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差距。如信息发布仍以传统方式为主,利用政务新媒体还不够充分和熟练;发布的信息内容与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存在一定差距;网上回应关切不够及时主动等。

2022年,我局将从三方面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气象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执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完善气象社会安全管理机制。按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同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加强行政许可、监管、处罚的关联衔接,形成闭环链条。

2.继续深化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实施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外,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开相关内容,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公开我局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业人才评审情况。

3.继续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重要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4.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建立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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