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气象高频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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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检查裁量权,提高气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制定高频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杭州市气象高频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各联系人。电子邮件请反馈至:181781379@qq.com。联系人:任勇,联系电话:8958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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