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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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发送电子邮件至66137448@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反馈意见”; 2.寄送邮件至:湖州市太湖路800号湖州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邮编313000); 3.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572-2579101; 4.传真:0572-2579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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