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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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湖州市气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并附相关统计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太湖路800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57977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州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决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气象政务信息。据统计,2024年市气象局公开信息共计4160条,其中在浙江气象局外网门户—湖州市气象局公告栏公开19条,浙江气象局政务网公开194条,“湖州气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532条,“湖州气象”官方微博发布3334条,在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处理网上咨询81次。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浙江省气象局、湖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严格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不定期开展政府网站检查监测,按照最新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中国·湖州”门户网站、“湖州市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外网门户网站、“湖州天气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微视频等新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地方媒体、气象短信、微信公众号、96121声讯和浙政钉等渠道做好各项各类服务,气象信息在“湖州发布”、“南太湖号”等地方主流媒体中同步推送,全年接受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采访87次,多载体多途径发布各类气象服务活动预告及活动现场情况,社会反响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4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到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等。
2025年,我局将按照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两微”等多种途径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同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二是要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与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更新及时。同时,要注重平台的易用性和互动性,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互动性。三是要加强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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