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目录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湖州市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湖州市气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并附相关统计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太湖路800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57977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州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决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气象政务信息。据统计,2024年市气象局公开信息共计4160条,其中在浙江气象局外网门户—湖州市气象局公告栏公开19条,浙江气象局政务网公开194条,“湖州气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532条,“湖州气象”官方微博发布3334条,在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处理网上咨询81次。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浙江省气象局、湖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严格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不定期开展政府网站检查监测,按照最新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中国·湖州”门户网站、“湖州市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外网门户网站、“湖州天气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微视频等新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地方媒体、气象短信、微信公众号、96121声讯和浙政钉等渠道做好各项各类服务,气象信息在“湖州发布”、“南太湖号”等地方主流媒体中同步推送,全年接受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采访87次,多载体多途径发布各类气象服务活动预告及活动现场情况,社会反响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4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到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等。

2025年,我局将按照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两微”等多种途径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同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二是要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与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更新及时。同时,要注重平台的易用性和互动性,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互动性。三是要加强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