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目录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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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紧密结合气象工作实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气象政务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上级部门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全市气象部门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确保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快捷。一是全面公开信息。将市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

(三)切实做好监督保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年内认真做好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严审政务信息的质量,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更新及时。在公开形式上,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要求力求多样化:一是在局大楼设立政务公开栏;二是通过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利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开;四是利用各类宣传日或纪念日组织活动进行公开宣传与公众相关以及公众关注的政策及热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监督力和传播力等方面还需加强。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全市气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管理。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局内网站、气象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抓住关键节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2022年湖州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抓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参与上级气象部门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对推进该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的同时,要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力度,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形式方式多样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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