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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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21〕202号)及《浙江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气办函〔2021〕16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总结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湖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州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决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气象政务信息。2021年,市气象局公开信息共计2203条,其中在浙江气象局外网门户—湖州市气象局公告栏公开20条,浙江气象局政务网公开118条,“湖州气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416条,“湖州气象”官方微博发布1056条,在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处理网上咨询1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与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工作的创新性、集成性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气象信息,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督促处室单位及时、正确报送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强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的维护,创新内容和形式,加密微博、微信更新频次。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完善网站专题专栏,增加信息公开量,同时加强视频动态内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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